您现在的位置:首页 >> 新闻中心 >> 新闻中心

中国银保监会、商务部、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完善外贸金融服务的指导意见

来源:admin:本站发布时间:2020-01-07 点击次数:91次

2019年12月10日,中国银保监会、商务部、国家外汇管理局共同发布关于完善外贸金融服务的指导意见。

此次发布的指导意见是引导银行保险机构在依法合规、风险可控、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,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外贸金融服务,补齐服务短板,提升服务质效提出的。

指导意见分为6大板块,分别是:总体要求、完善产品和服务、加强贸易背景审核、提升风险管理水平、强化内部管理、加强组织保障。

文件总体要求中提到:

(一)增强服务意识。银行保险机构应充分认识稳外贸对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、落实“一带一路”倡议、实现我国与重点国家和地区双边贸易平衡增长的重要作用,深化改革、优化结构、回归本源、专注主业,将支持外贸发展作为服务实体经济的重要着力点,加强对有订单、有市场、有信用企业的金融支持。

(二)突出服务重点。银行保险机构应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外贸发展政策,继续做好大宗商品、机电设备、劳动密集型产品、加工贸易等传统优势领域金融服务,持续加大对服务贸易、跨境电子商务、制造业转型升级和梯度转移、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、国际营销和售后服务体系建设、企业产业链全球布局、外贸品牌建设、中欧班列发展和铁路运单(提单)应用、通关便利化、市场采购贸易方式、国家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建设等新业态、新领域的服务力度,培育外贸竞争新优势。

(三)加强风险管理。银行保险机构应根据各类外贸金融业务特点,有效识别风险点,始终将贸易背景审核作为外贸金融业务风险管理的基础,从源头做好风险防范,有针对性地加强风险管理。

此外还有多条指导意见针对银行业、保险业、金融业、电子商务行业以及各个监管部门。设计范围广、指导意见详细。

 

(文章来源银保监网站)


蜀ICP备16014725号

四川省商务发展事务中心 电话:+86-028-86521716 传真+86-028-86521716

地址:成都市青羊区人民中路三段16号 信息系统二级安全等级保护备案证书编号:51000099048-19001 Copyright 2015 All Right Reserved